根據會議,將階段性提高繳存職工在中心城區購房貸款最高額度。從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,在吉安市中心城區(井岡山經開區、吉州區、青原區、廬陵新區)購房的,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(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圍內繳存),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70萬元提高至80萬元;本地單繳存職工和異地繳存職工家庭,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。
此外,對三孩家庭在工作地租賃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,租房提取額度在現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上每月提高1000元,提取頻次可每月提取一次;三孩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,貸款額度在存貸掛鉤計算值上上浮50%,但不超過貸款最高額度,具體可貸額度視房屋價值、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、個人信用狀況、還貸能力等綜合因素核定。
同時,出臺《吉安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》。自2023年7月1日起,年滿18周歲且男性未滿60周歲、女性未滿55周歲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在吉安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以個體經營、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方式就業的,有穩定經濟收入來源,個人信用良好,在吉安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,自愿遵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人員,可自愿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,助力靈活就業人員在城市安居樂業。